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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病假劳动法:你的权益,不可不知

来源:https://www.wfzcrcw.com 时间:2024-07-10 12:19:38 作者:诸城人才招聘网 浏览量:

作为上班族,你一定遇到过身体不适需要请假的时候。在南京市工作的小伙伴们,你们对南京市病假劳动法了解多少呢?今天,我们就来聊聊南京市病假劳动法,看看你的权益有哪些保障。

一、病假工资如何计算?

根据南京市病假劳动法规定,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内,企业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:

  1. 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,按本人工资的60%支付;
  2. 病假超过6个月的,按本人工资的50%支付。

需要注意的是,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%。

二、医疗期如何确定?

医疗期的长度取决于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累计工作年限。具体来说:

  1.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,医疗期为3个月;
  2. 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,医疗期为6个月;
  3. 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,医疗期为12个月。

三、病假期间,企业能解除劳动合同吗?

在医疗期内,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。医疗期满后,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,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,企业可以提前30日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,并支付经济补偿。

四、职工如何申请病假?

职工请病假,应向企业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。企业有权对职工的病假证明进行审核,如发现虚假病假,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

五、病假期间,职工福利待遇如何?

病假期间,职工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,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
六、病假期间,职工能休年假吗?

病假期间,职工不享受年假。年假可以跨年度安排,但不得跨3个年度。

七、病假期间,职工能休产假吗?

女职工在病假期间怀孕,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休产假。产假期间,企业应按照产假工资标准支付工资。

八、病假期间,职工能休陪产假吗?

男职工在病假期间,其配偶生育,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休陪产假。陪产假期间,企业应按照本人工资标准支付工资。

在南京市工作的小伙伴们,了解病假劳动法,维护自己的权益,从现在开始吧!如有疑问,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

提醒大家,身体是革命的本钱,工作再忙,也要注意身体健康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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